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锦都财税是专业的公司工商注册代办机构,服务包括:合伙公司注册,公司注册流程咨询,注册公司收费标准咨询,代办公司注册的方案拟定,注册公司流程计划以及全程代办公司注册,不需客户到现场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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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合伙企业,代办合伙公司找锦都了解代办公司注册流程。

合伙企业是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,共同出资、合伙经营、共享收益、共担风险,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经济组织。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分为两个阶段,第一阶段为名称预先核准,第二阶段为设立登记。


1、联系我们,工商专员沟通了解需求,达成合作意向。

2、签署合作协议。

3、整理资料,代办注册。

4、审核通过,领取营业执照和公章等。

注意事项

办理合伙公司注册的流程:

第一阶段,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。

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办法相同,按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登记,但名称中不可使用“公司”、“有限”或者“有限责任”字样。

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、证件:

(1)名称预核申请表(现设有这种表格);

(2)委托书(粘贴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);

(3)合伙人身份证明。


第二阶段,合伙企业设立登记。

一、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限

1、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必须在企业名称保留期内申请。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。

2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报经审批的,申请人必须在批准之日起90天内持审批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;

二、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人的资格条件

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合伙人,下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经济组织可以成为合伙人:

1、农村村民。它是指农村的农民个人,不包括居住在农村的非农业居民。

2、城镇待业人员。它是指城镇待业青年和其它无业人员。

3、辞职、退职人员。它是指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辞职和退职人员。

4、个体工商户。

5、非法人企业的私营企业。

6、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允许的其它人员和经济组织。

三、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步骤和手续

1、领表

申请人凭《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向登记机关领取《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》,按表格要求填写。

2、提交材料

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:

(1)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;

(2)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;

(3)全体合伙人指定的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;

(4)合伙协议;

合伙协议应载明的事项:

A: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;

B: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;

C: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;

D:合伙人出资的方式、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;

E: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;

F: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;

G:入伙与退伙;

H: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;

I:违约责任;

J:合伙的经营期限;

K: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。

(5)出资权属证明;

(6)经营场所证明;

(7)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。
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,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。

3、受理审查

登记机关在收齐申请人应提交的上述材料后,发给申请人《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收据》。

企业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人应提交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,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。

4、查询结果

申请人按照《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收据》的说明,查询申办结果。

5、领照或领取合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

如果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被核准,申请人凭《合伙企业申请提交材料收据》办理领取《合伙企业营业执照》手续;如果合伙企业设立登记被驳回,申请人凭《合伙企业申请提交材料收据》领取《合伙企业驳回通知书》。


服务保障

投诉反馈

如在服务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反馈,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处理:

1.电话反馈︰拨打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:400-119-1778进行反馈

⒉微信反馈∶搜索关注锦都财税集团微信公众服务号“锦都财税集团”留言反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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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服务质量中的反馈,我们会在10分钟内由1对1专人快速响应您的问题确保及时解决您的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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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伙企业是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,共同出资、合伙经营、共享收益、共担风险,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经济组织。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分为两个阶段,第一阶段为名称预先核准,第二阶段为设立登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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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阶段,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。

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办法相同,按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登记,但名称中不可使用“公司”、“有限”或者“有限责任”字样。

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、证件:

(1)名称预核申请表(现设有这种表格);

(2)委托书(粘贴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);

(3)合伙人身份证明。


第二阶段,合伙企业设立登记。

一、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限

1、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必须在企业名称保留期内申请。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。

2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报经审批的,申请人必须在批准之日起90天内持审批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;

二、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人的资格条件

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合伙人,下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经济组织可以成为合伙人:

1、农村村民。它是指农村的农民个人,不包括居住在农村的非农业居民。

2、城镇待业人员。它是指城镇待业青年和其它无业人员。

3、辞职、退职人员。它是指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辞职和退职人员。

4、个体工商户。

5、非法人企业的私营企业。

6、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允许的其它人员和经济组织。

三、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步骤和手续

1、领表

申请人凭《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向登记机关领取《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》,按表格要求填写。

2、提交材料

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:

(1)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;

(2)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;

(3)全体合伙人指定的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;

(4)合伙协议;

合伙协议应载明的事项:

A: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;

B: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;

C: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;

D:合伙人出资的方式、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;

E: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;

F: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;

G:入伙与退伙;

H: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;

I:违约责任;

J:合伙的经营期限;

K: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。

(5)出资权属证明;

(6)经营场所证明;

(7)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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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查询结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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